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下表。
(资料图)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师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的名校长、省级功勋教师或省级特级教师;
(2)纳入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教师;
(4)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省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8月1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二)校级干部岗位
初中校长岗位招聘对象为有校长岗位任职经历的现任副校级及以上干部。
1.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创新意识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岗位详情。报名时间: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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