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镇江中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法院系统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公布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警醒全社会拒毒防毒、莫沾毒品。

据统计,2022年6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56件104人。共涉及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4个罪名,其中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案件数量最多,达37件69人;其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罪,为15件26人。

将时间线“拉长”来看,2020年至2023年,镇江毒品犯罪案件的受理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较大。三年来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100件、73件、56件,平均降幅约25%。毒品案件数量出现较大幅度的持续回落,表明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我市毒品犯罪高发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从镇江涉案毒品类型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占比逐渐降低,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其片剂是毒品的主流。但随着打击管控力度持续加大,一些吸贩毒人员试图寻找新型毒品作为替代品,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列管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犯罪开始出现,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如丹徒法院今年审理的一起贩卖咪达唑仑、氯硝西泮等国家列管麻精药品的案件,三名被告人明知购买者系吸毒人员或用途非法,为牟取利益仍对外贩卖,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随着打击管控力度加大,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除利用传统的体内藏毒、人货分离等手段逃避打击外,越来越多利用信息网络和物流寄递实施毒品犯罪,“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交付成为毒品犯罪重要手段。如句容法院审理的杨某、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沟通联系方便、网上支付快捷等特点,运用网络联系工具洽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往来毒资,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加大了犯罪查处难度。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全市法院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指导思想的同时,牢牢把握案件质量生命线,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严重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应当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与此同时,本着“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禁毒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依托审判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集中禁毒宣传和日常禁毒法治教育。(仲萱 翟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