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8月22日报道:朱某在杭州经营一家超市,经常冒充顾客下单自家商品,并注册外卖骑手,自己来接单,骗取外卖骑手佣金6.3万余元。近日,经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获悉公诉,被告人朱某日前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退赔犯罪所得。
报道配图(来源:拱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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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经营的生活超市生意比较差,闲暇之余,他开始兼职贴补生活。2021年9月,朱某偶然抢到自家超市的订单,就地取货的派单让他轻松赚到40元骑手佣金。这份意外的惊喜,让朱某“灵光一闪”谋划出一条生财之道:如果下单自己超市商品,再用骑手账号自己抢单,不用取单、送单就能拿到佣金。
当年11月,朱某以超市老板的身份与一家做同城急送业务的公司签订邮费月结协议,并注册新手机号码专门冒充顾客,用自己原本的手机号充当商家和骑手。
他开始频繁在自家超市下单、接单,每单佣金在30-50元间。为方便“送货”,他将收货地址设在自己超市附近的酒店前台、快递柜、货架等;为了不让订单被同行抢走,他又将下单、接单时间集中在凌晨2时到4时。
很快,夜间陡增的订单就引起了平台的注意:订单从下单到完成基本在5分钟到20分钟;取货、收货是固定的几个地址,距离不超过500米;朱某作为商家本应月结的配送费从未支付。
平台倒查客户账单发现,“朱买家”“朱商家”“朱骑手”竟是同一人。很快,案涉公司报警,朱某被抓获。
经查,朱某在不支付平台月结配送费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恶意刷单1100多次,非法骗取外卖骑手佣金6.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所有犯罪所得也全部退赔。
极目新闻综合澎湃新闻、拱墅检察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