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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240万元。

具体问题如下:

违规投资设立SPV公司;

违规利用SPV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编制虚假报表和资料;

风险控制不到位;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此外,张见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谭超田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李国属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丁扬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刘重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杨帆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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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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