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四类整治对象,以及需要整治的共性突出风险和个性化突出风险。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基于建筑特点,面临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实际困难。但一旦起火,涉及群众多,引起社会影响大。”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姚炯介绍,广东现有高层建筑约10.2万栋,其中超高层建筑2474栋、高层公共建筑1004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1714栋、老旧高层住宅3381栋。目前,消防部门已排查风险隐患2290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3家。“专项整治持续至2023年5月31日,工作分三个阶段,当前刚结束底数摸排,正在分类评估整改阶段。”
安全疏散被占用堵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不熟悉、部分高层建筑业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群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充电等为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原因。
根据该方案,广东将在推动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评估检查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等方面强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姚炯介绍,广东目前正在进行推行高层建筑消防“楼长”制度,确定管理人,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健全“一楼一档”制度,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指引各地通过“粤商通”平台进行自查自改报备等措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
方案还对单位自主管理工作明确了相应时限要求。其中,2023年1月31日前,各地高层建筑业主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
据悉,广东消防将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等高层建筑消防队伍,确保人员、器材到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做到“救早、灭小”。同时,加强与辖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以及技术处置队的联勤联动和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一旦发生高层建筑火情,及时调派就近力量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