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宜如下:

  (1)人员借调

  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K新能源”)向公司子公司湖北

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借调CMO、COO、财务经理人员各

一名,协助SK新能源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借调费用每月合计170,000元。

  (2)设备转让

  亿纬动力拟将部分设备以其账面价值,即不低于人民币55.30万元(不含增值

税)的价格转让给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江敏女士担任SK新能源的董事,金泉新 材料为公

司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K新能源和金泉新材料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江敏女士回避表决。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1YM6E56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法定代表人:JEE DONG     SEOB

   (5)注册资本:121,700万美元

   (6)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9号

   (7)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电池芯及电池模组的生产、加工、

销售、研发、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

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江敏女士担任SK新能源

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K新能源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SK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487,377.28万元,净资产

为563,404.7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94,951.66万元,净利润33,227.40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企业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15QD3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荆门市掇刀区兴化五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亿纬控股持有金泉新材料100%的

股权。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泉新材料的总资产为71,190.00万元,净资产

为3,341.4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0,760.59万元,净利润4,087.53万元。上述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SK新能源向亿纬动力借调CMO、COO、财务经理人员各一名,协助SK

新能源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借调费用每月合计170,000元。

  (2)每个借调人员各自的借调期间为自借调起始之日起的1年。在借调期间

届满前30天,如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借调的,则

该人员的借调期间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

  (1)交易双方同意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交易依据进行交易。

  (2)上述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SK新能源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所需,SK新能源向亿纬动力借调CMO、

COO、财务经理人员各一名;为优化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亿纬动力因技术升级拟

将不再使用的生产设备转让给金泉新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

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12,518.81万元。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SK新能源向公司子公司亿纬动力借调人员,同意 亿纬动力

将部分设备转让给金泉新材料。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人员借调为SK新能源日

常经营管理所需,转让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且交易价格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

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年   月   日

               邱斯晨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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