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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27岁男子小伟法律意识淡薄,又在网络上交友不慎,明知可能从事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为了赚取工资,仍从事不法“兼职”,他认为自己只是打电话骗人加微信,不参与后续的具体诈骗工作,不会被当成犯罪行为来处理,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小伟悔恨不已,希望退赔钱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坤言律师事务所李彤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多次联系外地的两名被害人,最终将对方请到鞍山出具了谅解书。

昨天记者了解到,27岁的小伟去年在网络上结识了“花”,从事对方推荐的“兼职”,根据提供的固定话术冒充汇丰银行工作人员拨打虚假电话共计1272次,致使两名被害人共计被骗14万余元,小伟非法获利6000余元。经审理,一审认定小伟构成诈骗罪。今年1月,依据刑事全覆盖的相关规定,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指定辩护律师通知书,通知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李彤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在援助律师介入此案前,小伟并未与被害人取得联系,更未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本案中,两名被害人为不同地区的外地人。李彤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尝试联系被害人交涉退赔事宜,但两名被害人已经有了被电信诈骗的经历,警惕性与防备心理极强,援助律师的多次电话联系均被以攻击、谩骂终结。援助律师不停地尝试与两名被害人沟通,最终取得两人的信任。援助律师帮助两名被害人订好酒店、往返机票,两名被害人来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现场退赔并出具谅解书。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处小伟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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