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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以巡回法庭形式进村公开审理并最终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龙某及其同事是某村村民从邻县聘请到村从事旋耕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后村民组织聚餐,感谢龙某及其同事的多日耕作。聚餐当晚,龙某酒后驾驶拖拉机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较多,多为某村村民,且正处于农忙时节,承办法官决定带案入村巡回审判、化解纠纷。起初,村民对龙某的去世表示意外、惋惜,但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经法官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情理角度劝说后,部分被告愿意承担部分赔偿,其他被告愿意基于人道主义给付抚慰金。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方将赔偿款当场交付给原告,一起生命权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寿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巡回法庭形式入村办案,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及时维护权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责编:月月 审核: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