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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林女士与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并付款后遭遇对方爽约,漳浦警方及时追回钱款。5月9日,林女士将一面题有“为台商保驾护航,挽回损失办实事”字样的锦旗送到漳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表达诚挚感谢。
据了解,在2007年10月3日和2013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转让土地为由,与林女士签订购买土地合作协议。林女士先后4次付给王某现金37.9万元,但王某至今并未交付土地给其使用。林女士遂向漳浦县公安局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网追逃,并多次对王某及其家属开展动员工作,督促王某尽快返还非法取得的资金。2023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最终退还违法所得37.9万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