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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亭口法庭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被告李某系某超市经营者,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达成口头协议,由张某向李某经营的超市供应货物,自2020年起,原告张某一直按照约定向李某超市供货,起初该超市能及时付清货款,但自2022年开始频繁拖欠货款,故张某停止向李某超市供货,双方经结算,李某超市拖欠张某货款共计19000余元。因张某系外省人,路途遥远,故通过网上立案,将李某经营的某超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超市的经营者,因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多次联系无果后,承办法官立即到案涉超市了解情况,但超市内员工对案件具体情况并不知情,经营者也不在超市内,超市员工无法提供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只提供了经办人的电话号码。
最后在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和辖区网格员协助下,承办法官联系到了超市的经营者李某,李某表示并非有意躲避,其目前资金周转紧张,并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询问原告张某意见时,张某对立情绪很大,坚决表示不愿意调解解决,希望法院开庭审理。
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分析利害,最终原告张某终于同意调解,但不同意被告李某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只能反复联系双方当事人,以便确定调解方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仍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通过线上方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圆满结案。
长武法院亭口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庭前庭中庭后贯穿全过程的调解,利用线上线下不同的调解方式,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